December 19, 2020

《梦的解析》书摘

读的是这个版本,正经整理好的读书笔记推荐这篇

我读着觉得解释梦更像是一个“发现自我、与自我和解”的精神分析过程,所以后半部分不带案例、读理论就有点囫囵吞枣。(这里“自我”是plural)

初版序言

当然,用省略和代替的形式来避免自己最机密的隐私泄露出去,这种诱惑我也没能抵抗得住,可是,这样的情况出现得太多,就会严重削弱我所用材料的价值。我只能希望,本书的读者能理解我的困境,从而宽容我。此外,无论是谁,如果觉得书中讲到的梦在某种程度上也涉及了他本人,希望他至少不要剥夺他人在梦中的思想自由。

Chapter 01 关于梦的问题的科学文献

梦会将人在睡眠中的轻微感官刺激放大成剧烈刺激(“人身体的这个或那个部位仅仅是轻微变热,做梦的人就会相信他正从火中走过,正被灼烧”)。他由此得出结论:梦会将身体变化的最初迹象透露给医生,而这些迹象白天是注意不到的。[3]如前所述,在亚里士多德之前,人们并不认为梦是睡眠过程中心理活动的产物,而将之当作来自神灵的启示。我们在解梦中随时可见的两种相反观点,在那时候就已经萌芽了。古人把梦分为两类:一类是真实的、有价值的梦,是被送来向睡眠者发出警告或是预言未来的;另一类则是虚伪的、欺骗的、无意义的梦,其意图只在于把睡眠者引入歧途或是毁灭。

另一类梦正好相反,它们对未来具有决定意义,此类包括:1)人在睡眠中直接得到的预言;2)预告一件将要发生的事件;3)象征性的、需要做解释的梦。这种理论流行了几个世纪之久。”这些对梦的纷繁评价,与“释梦”的任务密切相关。通常,人们希望从梦中解读出一些重要的答案,可是,并非所有的梦都明白易懂,人们无法断定某个难解的梦中是否蕴含着有意义的内容,因此一直以来,人们都在努力寻求一种方法,想把梦中那些无法理解的部分替换为容易理解的、有意义的内容。

Ⅰ 梦与清醒生活的关系

人从梦中醒来后,会天真地以为,梦即使不是另一个世界来的,至少也将睡眠者带入了另一个世界。我们要感谢老一辈的生理学家布达赫对梦所做的细致、精巧的描绘,他有一段广为人知的话:“人们白天经历的劳累、享受、快乐和痛苦是不会再重复的,相反,梦的目的是把我们从中解脱出来。即使我们全神贯注于某一事物,即使我们内心悲痛欲绝,或全力以赴地执行一项任务,梦向我们展示的要么是一些非常奇怪的东西,要么只是从现实世界中抽取一些元素加以组合,要么只是进入我们的情绪而象征性地反映现实世界。”

Ⅱ 梦的材料:梦中记忆

首先,人们发现,梦中出现的内容材料,人在清醒后并不认为自己知道它或经历过它。人也许能记起来自己梦到了某一内容,却记不起来是否真有过这种经历以及它的发生时间。人们不晓得梦从何处汲取了这一信息,于是就偏向于认为,梦有独立生成信息材料的能力。经常直到很久以后,一次新的经历牵出了已遭尘封的旧事,梦的源头才由此真相大白。于是,人们不得不承认,人在梦中所知道的和回忆起来的,正是人在清醒状态下无力忆起的。

Ⅳ 为何醒来后会忘记梦

对于梦的内容能否被准确地回忆起来,斯特伦佩尔也持怀疑态度:“清醒的意识在回忆梦时会不自觉地添加一些东西进去,人们以为梦到了这些内容,但它们其实从未在梦中出现。”

Ⅴ 梦的心理特征

德勃夫所做的心理分析略有偏离,不过结论相同。他认为:我们之所以相信梦中形象的真实性,是因为我们与外部世界分开了,在睡眠的过程中没有用来对比的其他印象。不过,我们相信自己梦中幻觉的真实性,倒不是因为梦中没有检验的途径,梦是可以假装具有一切检验手段的,比如它可以让我们去触摸看到的玫瑰花,但我们此时其实是在梦中。在德勃夫看来,判断某事究竟是梦还是清醒的现实,除了醒过来这个事实(这只是一般性经验)外,并无绝对可靠的标准。

在这个问题上,最尖锐的反对声音来自叔本华,他认为每个人在梦中不论做什么、说什么,都与他的性格完全相符。费舍尔就宣称,人的主体感受和欲望,或人的冲动和热情,在梦中都是受控制的,这说明人的道德特质同样也会表现在梦中。

Ⅵ 梦中的道德感

希望,当这一派学者自己也做了这种卑鄙的梦之后,对自己道德品行的坚定信心不会随之动摇。

可事实上看来,尽管一个人不能够肯定自己究竟有多好或者多坏,他却几乎一定记得自己做过不道德的梦,任何人都不能否认有过这一类梦。

Chapter 02 梦的解析方法:对一例梦的分析

我吃了一惊,自己到底还是忽略了一种器质性的疾病。大家可以相信我,精神病专家总是会有一种无法消除的焦虑,因为他的眼中只有神经症患者,其他医生认为是器质性疾病的症候,许多会被他习惯性地归到癔症上去。

如果有谁指责我没有做到坦白一切,那就请他自己来试一下吧,看他能否比我更诚实。目前,我只想满足于新获得的认识:如果遵循本章演示的这种释梦方法,就会发现,梦真的是有意义的,绝不像有些学者声称的那样,只是零散杂碎的大脑活动的表现。解释工作完成之时,我们就会发现,梦是愿望的达成。

Chapter 04 梦的伪装

例如,他可以讲一下发生在遥远国度两位官员之间的一些事,矛头所指却是自己祖国的那些官老爷。当局的审查制度越严,政论家的伪装就会越深。

在解释这些梦时,我们每次都会碰到一些不愿意谈或想的话题,大家可不要认为这只是巧合,这些梦唤起了我们一种不舒服的感觉,它也许就是我们内心的那种抵触情绪,抵触对这些话题展开分析、探讨(通常都能成功),可是,我们如果不得不展开分析,就必须克服这种抵触情绪。梦中可能反复出现令人感到不舒服的内容,但这并不能排除愿望的存在,每个人都有一些不想让他人知道的愿望,有一些甚至不愿对自己承认。另一方面,

Chapter 05 梦的材料和梦的来源

Ⅰ 梦中的近期及一般性材

我为自己这种彻底的治学态度感到骄傲。

Ⅱ 作为梦之来源的童年期材料

由于两位博学多识、受人尊敬的同事都是犹太人,我就在梦中恶意中伤他们,将其中的一位骂作傻瓜,将另一位看成罪犯,这使我在梦中的行事方式看起来俨然就是一位内阁部长,从而终于登上了部长的宝座。

Ⅲ 梦的躯体刺激来源

心里想着“既然我已经在医院里,那就不必再走过去了”,于是就心安理得地继续睡觉。后者显然是一个图方便的懒梦,做梦者毫不掩饰地承认了自己做梦的动机,却也由此揭开了梦的一个秘密:在某种意义上,所有的梦都是图方便的懒梦,它们的意图是让睡眠继续下去,并非唤醒做梦者。梦是睡眠的守护者,而非捣乱者。在下文中,我们还会针对惊醒梦的精神因素来证明这种看法的合理性。

Ⅲ 梦的躯体刺激来源

之前说过,人的精神生活中存在着一些被压抑的愿望,它们都属于第一种精神系统,而第二种精神系统则会抵制这些愿望得到实现。

Ⅳ 典型的梦

人们梦见自己在陌生人面前一丝不挂或衣不蔽体时,有时候会丝毫也不感到羞愧。不过,我感兴趣的只是做梦者感到羞愧和尴尬的裸体梦。

在我们日后的回忆中,这种没有羞耻感的童年时代简直就是一个天堂,这个天堂便是对每个人童年时代的集体想象。所以,天堂里的人也赤身裸体,

我们首先考察一下儿童与自己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吧。我不明白,为何要假定这是一种充满温情爱意的关系,因为每个人都体验过成年兄弟姐妹之间的敌意,而且我们经常还能断定,这种不睦是可以追溯到童年时代的,或者说自那以来一直存在;何况,许多今天和兄弟姐妹和睦相处、同舟共济的成年人,童年时相互之间几乎总是敌对的。大孩子会欺负小的,辱骂他,抢他的玩具;小孩子在大孩子面前不得不忍气吞声,对他既羡慕又害怕,但当他的正义感和对自由的渴望开始萌芽的时候,矛头所指就是那个压迫者。父母会抱怨孩子们相互之间不和,可就是找不到原因在哪里。其实,即使是最乖的孩子,其性格也与我们对成年人性格的期望完全不同。

我们并不认为这就是“坏”孩子,只会说他“顽皮”,无论在我们眼里还是在法律面前,他都不必为自己的不良行为负责。这是有道理的,因为我们的期望是:在通常认为的儿童期内,利他冲动和道德感终会在这个年幼的自私自利者体内苏醒,用梅内特的话说就是,一个“继发”的自我终究会掩盖、抑制那个“原初”的自我。也许,道德品行并不会在所有方面同时产生,而这个不受道德约束的儿童阶段的长短也因人而异。如果这种道德品行未能发展出来,我们就会认为这是“退化”,

请先审视一下父母和孩子之间的真实关系——哪些是“孝顺父母”这一文化传统所要求的,哪些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观察到的现实,一定要区分清楚。在父母和孩子的关系中,潜藏着不止一种可以导致敌意的因素,有些愿望无法通过精神的审查作用,但生成这些愿望的条件却大量存在。

关于这类考试的梦,还有进一步解释——这要感谢一位在某学术讨论会上做相关发言的同事。按照他的经验,这种考试的梦只有已经顺利通过的人才会做,那些考试没过的人却不会做。

Chapter 06 梦的工作

Ⅰ 梦的浓缩工作

至于将窗户打开和关上,是她和丈夫争执时的永恒话题。她习惯在通风的条件下睡觉,但丈夫并不喜欢。而这些天来,她抱怨的主要症状就是疲惫无力(“奄奄一息”)。

Ⅲ 梦的表现手段

首先,梦将无可否认的关系赋给各种思想材料之间,用一种从全局着眼的方式将这些材料统一起来,将它们融为一个场景或一个事件,也就是说,它将逻辑关系表现为同时性。就这一点来看,梦的工作方式很像画家——画家可以把所有的哲学家或作家都画入一幅关于雅典学院或帕纳塞斯山的画中,而事实上,这些人从未在一个大厅中或某个山顶上聚会过,他们只是在某个思索的心灵中才构成了一个群体。

梦中元素的组合也是同样道理,它并不是在各种独立的材料之间随意展开,而是选择那些在梦的隐意中关系同样十分密切的元素,然后组合在一起。

根据我的经验,每个梦关涉的都是做梦者本人,从无例外。梦绝对都是利己主义的。如果梦的内容中出现的不是我的自我,而是一个陌生人,那就可以断定,我的自我已通过认同作用隐在那个人身后了,我完全可以把我的自我补充到梦的内容之中。在其他情况下,我的自我出现在梦中了,但它所处的场景会告诉我,还有一个人通过认同作用隐身在我的自我背后,这意味着释梦时务必要将与这个人相关的因素——也就是那个隐身的共同因素——转移到我身上来。

Ⅳ 表现力的考虑

对有教养的人来说,笑话、格言、歌曲、谚语在他们的精神生活中起着不小的作用,有鉴于此,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这类内容的伪装可以经常用于表现梦的隐意思想。

Ⅴ 梦的象征表现:其他典型的梦

我们不由得会提一个问题:这些象征是否就像速记法中的缩写符号一样,大都有个永恒固定的意义;我们同时会面临一个诱惑——按照编码方法去设计一本新的释梦书。

第二类典型的梦包括那些飞翔、漂浮、跌落、游泳等内容的梦。这些梦会有什么含义呢?对这个问题无法做一般性的回答。我们将会看到,每个梦的意义都不尽相同,相同的只有梦中包含的感觉材料的来源。

至于“所有的梦都要从性的角度解释”这种观点,在评论界更遭到了连篇累牍的攻击,但这与我的著作《梦的解析》无关,在本书的前七版中,根本找不到这种观点,而且这一观点与书中其他内容明显是矛盾的。

Ⅶ 荒唐的梦:梦中的理智活动

在梦中,逝者的亲人还会发现另一种荒谬的情形,它并不表达嘲弄和讥讽,而表现为极端的否定,它表达的是某个遭到抑制的想法,一种人们最不愿意去触碰的念头。对这一类梦,只有认识到愿望和现实在梦中并无区别,我们才能做出解释。

因此,越是荒诞的梦,往往越有深意。古往今来,凡是有话要说,然而说了定会惹祸上身的人,都愿装作傻子的模样,这样,禁忌言论所针对的那些人,就会将这类不中听的话视为明显的胡言乱语,听了只是哈哈一笑,不太会放在心上。

有一天,在梦中作为我解剖助手出现的路易斯小姐来看我,她说:“借我一本书看吧。”我就将瑞德·哈格德的《她》给了她。我向她解释说:“这是一本奇书,但是充满了寓意,比如永恒的女性,我们感情的不朽……”她打断了我的话:“这些我已经知道了,你就没有自己写的东西给我看吗?”“没有,我自己的不朽著作还没写出来呢。”她有些挖苦地问道:“那么你那本所谓的‘最后的启示’什么时候出版呢?你承诺过的,那本书我们也可以读的。”我意识到是有人想借她口给我提个醒,便沉默不语了。我能料到,我关于梦的研究如果要出版,就必须大量公开自己的私密信息,这个代价我必须舍得付出。

Ⅷ 梦中的情感

故事中夫妻对话所表达的情绪是一样的:“如果我们当中有一个死了,我就搬到巴黎去。”而我预期死去的那个人,当然一定不是我。

Chapter 07 做梦过程的心理学

Ⅰ 梦的遗忘

经常只能抱怨说,我们梦到的内容其实更多,可惜记住的只是一些片断,而且即使对这些片断,我们同样没有把握。

其次,所有的证据都表明,我们对梦的回忆不仅残缺不全,而且还是不忠实的、歪曲真相的。一方面,我们可以怀疑梦中内容是否真如记忆中那样毫不连贯、模糊不清,另一方面,我们同样可以怀疑一个梦是否真如我们讲述的那样具有连贯性,我们在试图回忆梦的时候,是否用随意选择的新材料,将一些本不存在或者遗忘了的空隙部分填补上了,是否对梦的内容做了装饰、修整、完善,使我们根本无法判断哪些才是梦中的真正内容。甚至还有学者(如斯皮塔)推断说,梦中所有显得条达、连贯的内容,都是我们后来试图回忆这个梦的时候加进去的。这样一来,我们就会面临一个危险:我们想确定某物的价值,可是物品本身却从我们手中被夺走了。

“你们难得理解我,我也难得理解你们,唯独我们都遭诽谤时,(只有相逢于泥坑中)我们立即成为知己!”

结果——审查作用不再努力掩饰自己的管控角色,不再协助展开已然无害的修正工作,而是毫无顾忌地删除一切它反对的内容,使得剩下来的思想元素支离破碎,相互之间毫无关联。审查作用的这种做法,很像俄国边境上的书报检查站,它会将外国杂志中的某些地方涂黑,然后才会让它们来到需要保护的读者手上。

Ⅱ 回归现象

迄今为止的主要研究结果汇总如下:梦是一种具有充分重要性的精神活动;梦的驱动力永远都是某个有待达成的愿望;这个愿望之所以不明显,梦之所以会有许多特点和荒谬性,是因为梦在形成之时受到了精神审查作用的影响;除了被迫避开这种审查作用外,梦在形成过程中还受到下述因素的影响。

梦的精神材料要经历浓缩作用,要考虑到感性形象的表现力,要考虑到梦应具有一种合理的、可理解的外表(当然并非总是如此);从上面每一种情况出发,都可以继续展开心理学上的假设和推测;我们需要研究梦的愿望动机和构建梦的四种条件之间的互动关系,以及这四种条件本身之间的关系;梦要被置于精神生活的背景中去。

我希望,在这类探讨的意义问题上,我们绝不要欺骗自己。我们不过是在给一种难以理解的现象命名罢了。在梦中,某个观念重新转化为产生出它的感觉图像了,我们就称之为回归作用。不过,即使是这种做法也需要理由。如果它没有带来任何新的东西,那么命名的目的是什么呢?我的看法是:“回归作用”这个词对我们还是有意义的,它将我们熟悉的事实与标志了方向的精神机构联系起来了,正是在这一点上,设计这么个框架的好处就第一次显现出来了,因为不用格外思考,只要借助这个框架图示,就能直观地看出梦在形成过程中的另一个特点来。

Ⅲ 愿望的达成

而将自己认同为R教授了。至于我为什么偏偏要选这个替代物来换掉白天的念头,只有一种解释:我肯定是在潜意识中随时准备着将自己认同为R教授,因为某个不朽的童年愿望可以通过这种认同来实现——这便是自大狂的愿望。

白天,敌视朋友的丑恶念头肯定是被排斥的,到了夜里,它们就会抓住做梦的机会,溜进来让自己得到表现。

Ⅵ 潜意识和意识:现实

要正确地理解精神过程,唯有放弃对意识特性的高估——这是必不可少的前提。按照利普斯的说法,必须视潜意识为精神生活的普遍基础;潜意识是那个大圆圈,它将意识这个小圆圈环抱在内;任何有意识的事物都有一个潜意识的初级阶段,潜意识可能会止步于这个阶段,但却可以拥有精神功能的全部价值。

通过赋予潜意识精神以应有的地位,意识世界和梦的世界之间那个古老的对立便失效了,这样,以前的研究者曾深入探讨过的一系列关于梦的问题就不成立了。对梦中那些惊人的成就,现在已不再视为梦的产物,而是归功于白天同样也在工作的潜意识思维了。按照舍尔纳的观点,梦似乎是在乐此不疲地生成身体的象征性表达,而我们现在知道,它们都是某些潜意识想象的产物

兴奋的材料从两个方向流向意识的感觉器官:一是来自知觉系统——它的兴奋由各种性质所决定,很可能要重新经受加工处理,然后才能被意识感受到;二是来自精神机构自身内部——它的兴奋经过某些改变之后可以进入意识,不过,它们在量上的差异,会被意识在质上感受为一系列快乐和痛苦。

我觉得,梦的研究,其理论价值就在于:它可以对心理学知识有所贡献,可以为理解精神性神经症打下基础——如果依靠现有的知识水平,便可对某些可愈的精神性神经症做出成功的治疗,那么彻底认识精神机构的结构和功能还能有什么意义呢?我还听到过如下问题:这种研究对个人认识自己的心灵,发现自己隐匿的性格特质有没有实用价值?梦所揭示的这种潜意识冲动,难道不具有心灵世界中真实力量的价值吗?被压制的愿望既然能创造梦,以后就会创造出别的东西来,那么可以轻视这些愿望的道德意义吗?

因此,我们真该想一下柏拉图那句名言:恶人在现实中的所为,君子若只在梦中才会有,就该感到满足了。